湖北潜江:提高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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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湖北省潜江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提高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提高至可贷额度的1.2倍,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同时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
据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指南,借款人以所购买的期房,提供住房抵押担保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且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且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可贷额度为按借款人家庭间成员计缴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计算。
借款人购买的二手房,提供住房抵押担保,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且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50%;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30万元,且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可贷额度为按借款人家庭间成员计缴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计算。
依此推算,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
潜山市将推行“带押过户”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缴存职工购买存在抵押的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带押过户”手续,并提供卖房人相关信息资料,贷款直接转入卖房人账户。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带押转移”手续,并提供还贷相关信息资料,贷款直接转入银行贷款账户。
通知显示,潜山市还鼓励村镇户口和非本市户籍人员“先缴后贷”。潜山市村镇户口和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可以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本地异地合并计算),在购房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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