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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钱物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是社会生活中的惯例或交易的原则,如果不是 “钱物当面点清”那么事后就很难说清,而具出现纠纷后会面临举证困难与澄清事实的难度,不仅是当事各方说不清道不明,也会防碍社会公正性与司法或维权成本。
2、 但“钱物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合法性是不存在的,因为民法通则与民事诉讼法等实体法与程序法中都有诉讼时效的,在合法的时限内有可以依法维权,面对法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能有效举证并提出维权主张,法律是支持的。
3、所以 “钱物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知或提示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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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概不负责 诉讼时效 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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