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4亿实控人变更 股价涨12.12%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1日讯今日,高澜股份(300499.SZ)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11.93元,涨幅12.12%。
昨日晚间,高澜股份披露了《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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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海南慕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岚投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8.1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48,899,755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慕岚投资全额认购。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上述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若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慕岚投资将持有公司48,899,755股股票,李琦持有公司43,386,102股股票,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81%,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慕岚投资、李琦,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李琦、刘艳村、李慕牧。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由李琦、刘艳村、李慕牧共同控制。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慕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刘艳村、李慕牧。刘艳村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李琦之妻,李慕牧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李琦之女,慕岚投资为董事长李琦一致行动人;截至预案公告日,李琦直接持有公司14.0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高澜股份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为特高压建设提速,储能温控需求旺盛,经营活动资金需求量大;新增控股股东,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缓解营运资金、储能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和偿债压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高澜股份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7号)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222,328.67元(不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777,671.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到账。
高澜股份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去年前三季度,高澜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422,274,155.96元,同比增长33.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4,545.19元,同比下降95.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896,865.43元,同比下降159.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331,731.01元,同比下降59.26%。
去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887,862.38元,同比增长35.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952.52元,同比下降101.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58,906.57元,同比下降1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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